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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我是天津市一名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女律师。我所在的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业务,包括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我是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我自大学毕业后在天津市某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近十五年,任审判员、审判长,期间承办、参与合议的传统类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达千余件。2013年取得法律硕士学历。2014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为多家跨国企业天津地区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此外,办理的多起涉黑涉恶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案件效果。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主任 党支部书记

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庭下辩护技能研究部 副主任

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会员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会员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法治智库成员

天津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社会第三方参与我院检察业务工作公益律师”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法政学系实务导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

英才苑府授课老师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联系方式

电话:13920248688

关于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靖霖刑事律师机构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与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及各分所共同组成,由知名刑事律师、“靖霖”刑辩品牌创始人徐宗新律师领衔创建,各律师事务所均只从事刑事法律服务。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作为总部,在北京、杭州、南京、宁波、济南、昆明、武汉、贵阳、广州、温州、绍兴、义乌、天津、福州、苏州、沈阳、太原、鄂尔多斯设有办公室,汇集来自法院、检察、公安、国安、军队资深实务人才等刑事律师300余人,其中不乏国家级专家、学者及政法实务部门转岗人才。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3月20日,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陆家嘴金融广场A座39层,办公面积660余平方米,是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的首家分所,也是天津目前专攻刑事业务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

靖予霖天津所秉持靖霖刑事律师机构集体研究案件、团队化组合办案模式,以技术刑辩为导向,充分发挥靖霖专家团队的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我所现已吸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博士,原天津市公安系统劳动模范,原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原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等转岗人才,并已与天津商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南开大学滨海学院等高校签约教学实践基地。此外,靖予霖天津所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践行法治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2021年12月,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当选为天津市律师行业第四批党建工作示范点。

成功案例

周娜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始终恪守“攻刑以专,相靖予霖”的所训,给当事人带来明白、充分且优质的法律服务,多起案件均实现有效辩护,收获了当事人的赞誉及公检法的认可。

>> 某正部级干部配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辩护,法院认定自首及犯罪未遂情节

>> 某小贷公司涉恶案,公诉机关指控两起诈骗事实(涉案金额均为数百万、量刑建议十年以上)、一起寻衅滋事事实,一审介入,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仅以寻衅滋事罪判处

>> 马某某贪污、窝藏案,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将诈骗罪(刑期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变更为贪污罪(刑期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以贪污罪、窝藏罪起诉至法院,最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窝藏罪,仅以贪污罪判处

>> 吕某强奸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二审介入,经辩护,二审法院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 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阶段介入,经辩护,二审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 董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阶段介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安机关量刑建议五至七年,经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检察院抗诉后维持原判

>>某受贿,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去掉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罪名

>> 吕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吸金额11亿余元,经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 宋某诈骗案,一审阶段介入,法院判处缓刑

>> 胡某走私废物案,一审阶段介入,法院判处缓刑

>> 刘某某贩卖毒品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 滕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

>> 林某诈骗案,数额近200万,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一年期满前,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 史某合同诈骗案,数额2000余万,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 陆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多次自己卖卡、介绍朋友卖卡、卡内资金流水巨大),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 陈某放火案,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 董某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 崔某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 陈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 蓝某聚众斗殴案,具有持械情节,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院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 高某某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

>> 钟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全国首例快应用案件),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史某合同诈骗、骗取出口退税、骗取贷款案,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付某强奸案,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高某诈骗案,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马某诈骗案,侦查阶段介入,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韩某诈骗案,公诉人以合同诈骗罪公诉,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独立发表应构成诈骗罪的代理意见,最终被法庭采纳,以重罪名诈骗罪对被告人定罪并从重处罚

仍在全力辩护的路上.....

我的活动

>> 受邀出席天津市司法局主办的公检法司“同讲一堂课”活动并做主旨演讲

>> 作为律师代表受邀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市检察院召集的关于“不捕不诉有关问题”的调研会

>> 作为律师代表受邀参与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律师会见工作的调研会

>> 作为律师代表受邀参与点评天津市检察系统轻伤害案件研讨会

>> 作为律师代表受邀参加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某寻衅滋事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 受邀参加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上门送服务、开门听意见”面对面座谈交流会

>> 受邀参加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区青年商会走访会员企业,开展上门“订单式”检察服务

>> 受邀参加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座谈会

>> 我所举办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2020年年会—智慧司法与诉讼程序、证据制度完善研讨会暨并做致辞

>> 我所举办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2021年年会——刑事合规与民诉法修正案研讨会并做致辞

>> 受邀参加“凝聚新力量 筑梦新时代”新阶层人士优势互补共促天津律所发展研讨会

>> 受邀参加天津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沙龙

>> 作为天津市律师协会培训讲师,为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作刑事业务知识培训

>> 受新则邀请,面向全国律师直播“青年律师的职业发展”

>> 在南开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南开大学滨海学院等多所高校进行《如何与办案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大学生求职刑事风险防范》等讲座及活动

>> 受邀前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社区,为社区党员、居民群众举办《“反家庭暴力”普法专题》讲座

>> 受央企天津绿动未来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邀请,为该公司全体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 代表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品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企所战略合作协议

>> 受天津市北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邀请,为全体信贷人员做《银行贷款业务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专题讲座

>> 受天津银行(上海分行)邀请,为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全体党员作《银行从业人员刑事风险及防范》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 撰写的《互联网刷粉刷量行为的规制路径分析》论文在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2021年年会暨“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研讨会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

团队成员


张振陟律师 党支部副书记

25年公安工作经验,办理各类案件达两千件,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人警民察。曾被授予“天津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9年专职从事律师工作,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


丁宇魁律师 副主任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讲师

曾任《清华法律评论》编辑、上市公司法务总监,为投资公司出具刑事风险评估意见。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案”“李锦莲案”等,并开创了国内首个使用视频进行申诉、辩护案件的先河。


刘国平律师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法政学系讲师

先后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得法学、刑法学硕士学位。长期专门从事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和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坚持匠心辩护,追求合法合理。


宋飞杨律师

执业之始,忠于刑事。办理(含参与办理)数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多起传统类刑事案件,代理银行进行多笔贷款业务进行刑事控告,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李凯律师

工学、管理学双学位学士,曾任职某大型央企近十年。执业以来始终专注刑事辩护业务,以严谨细致、认真笃实的办案风格和温柔耐心、诚恳坚定的工作态度得到诸多委托人的赞许,擅长精细化辩护,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倩律师助理

坚持多维度思考案件,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以共情共心的态度为客户服务。


陈天宇律师助理
曾在某央企担任法务,负责合同的审批、修订,代表公司出庭应诉,并参与推进企业内部的法律合规等事项,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联系方式

电话:13920248688
固定电话:022-6071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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